关于聘任总部各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关于聘任总部各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材料全文(文字版)
凌云律师事务所战略委员会文件
关于聘任总部各机构负责人的决定
(2026年 1 月 7 日第二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通过)
编号:LGVB0012026-001(2)
2026 年 1 月 5 日,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对《凌云律师事务所运营准则》第一章至第四章进行修订的建议。其中,第二章对组织架构作出调整,并依据修订内容以及律所 2026 年的发展战略,对总部各机构负责人重新予以提名与调整。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同意以下任职安排:
1.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杨崇玲出任总部合伙人会议主席。
2.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耿国平出任总部战略委员会主席。
3.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李春光出任总部业务委员会主席。
4.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孙文杰出任总部党群工作委员会主席。
5. 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乔嗣勇出任总部私董会主席。
6.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杨滔出任总部管理委员会主席。
7.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赵雪燕出任总部纪律监督委员会主席。
8.总部战略委员会委员张与出任总部青年工作委员会主席。
以上任职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各委员需依据《凌云律师事务所运营准则》相关规定履行各机构职责,确保各机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凌云律师事务所战略委员会
2026年 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