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办公室新晋高级合伙人及合伙人的认定决定
关于各办公室新晋高级合伙人及合伙人的认定决定
材料全文(文字版)
凌云律师事务所战略委员会文件
关于各办公室新晋高级合伙人及合伙人的认定决定
(2026 年 1 月 8日第四次战略委员会网络工作会议通过)
编号:LGVB0012026-001(5)
根据《凌云律师机构运营准则》相关规定,各地办公室执行委员会初审通过的高级合伙人及合伙人晋升人选,已依照业绩指标、法律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等核心认定条件完成合规审查。经战略委员会审议,现就符合晋升条件的各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及合伙人名单认定如下:
1.昆明办公室
1.1 新晋高级合伙人:舒庆红、罗泽富、唐雪燕、陈傢悦、涂川楠
1.2 新晋合伙人:李丹丹、吴翠萍、刘恩艳、王翟蔓
2.曲靖办公室
2.1 新晋高级合伙人:丁文成、袁琼飞、李东明
2.2 新晋合伙人:雷梦馨、王雪婷、张学东
3.玉溪办公室
3.1 新晋高级合伙人:陶昱丹
4.临沧办公室
4.1 新晋高级合伙人:赵振华、施厚松
4.2 新晋合伙人:周佳奇、廖兴成、张华
5.红河办公室
5.1 新晋高级合伙人:张有忠
6.楚雄办公室
6.1 新晋高级合伙人:倪金鹏
6.2 新晋合伙人:杜先波、周婷、段海、杨仁江
7.保山办公室
7.1 新晋高级合伙人:郭志伦、岳永发、杨明昌、徐德阳
7.2 新晋合伙人:瞿鉴
8.普洱办公室
8.1 新晋高级合伙人:任延勋
8.2 新晋合伙人:赵立阳
9.大理办公室
9.1 新晋高级合伙人:张鹏宇、黄玲娟
9.2 新晋合伙人:李红艳
10.昭通办公室
10.1新晋合伙人:王晓雯
11.建水办公室
11.1新晋高级合伙人:刘秋艳
11.2新晋合伙人:黄雪银
凌云律师事务所战略委员会
2026年 1 月 13 日
附件:各地办公室高级合伙人、合伙人名单各办公室现有及新晋高级合伙人、合伙人汇总名单
一、昆明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王文盛、吴少朋、缪鹏、王丽丹、王少寒、刘文博、王东、袁芸、李圆圆、陆大博、和博、董建国、刘志琼、党兴成、舒庆红、罗泽富、唐雪燕、陈傢悦、涂川楠(19人)
(二)合伙人:王娟、申波、张定鹏、刘俊、桂红锦、胡涛、袁菡、邹洁、刘明周、杨浩杰、李鹏鹏、李丹丹、吴翠萍、刘恩艳、王翟蔓(16人)
二、曲靖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刘志周、海宇栋、丁文成、袁琼飞、李东明(5 人)
(二)合伙人:张榕、刘万新、冯娅莉、吴江、朱钇帆、雷梦馨、王雪婷、张学东(8 人)
三、玉溪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李声扩、罗桂勇、陶昱丹(3 人)
(二)合伙人:李志、周琳(3 人)
四、保山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白永仓、杨明昌、徐德阳、刘体航、郭志伦、岳永发(6 人)
(二)合伙人:蒋艳梅、常鸿雁、杨晓佳、李汀、瞿鉴(5人)
五、版纳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郭春、刘雁、邓子林、玉旺坎(4 人)
(二)合伙人:无
六、临沧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朱盛军、赵振华、施厚松(3 人)
(二)合伙人:牟嘉琳、周佳奇、廖兴成、张华(4 人)
七、普洱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岳媛、李丽娟、杨正菊、王进、袁开斌、任延勋(6 人)
(二)合伙人:钟泳洪、王丹阳、徐建娟、郭兴星、赵立阳(5 人)
八、瑞丽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张蓉(1 人)
(二)合伙人:陈天文(1 人)
九、大理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邱世煌、普玉松、李雪松、金无及、张鹏宇、黄玲娟(6 人)
(二)合伙人:罗慧春、李梦雪、杨年丰、杨强、李雪莹、李红艳(6 人)
十、丽江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和丽坤、陈德全、廉士奎、刘振菲、陈晓、子世菊(6 人)
(二)合伙人:闫霖、关秀娟(2 人)
十一、昭通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陶冀婧、胡运凯、付贤梅、周云、杨香云(5 人)
(二)合伙人:王晓雯(1 人)
十二、怒江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李雪伟、李德昌、田擎宇(3 人)
(二)合伙人:张吉萍、普蕴鹏(2 人)
十三、楚雄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施锦龙、卢晓京、倪金鹏(3 人)
(二)合伙人:杨晓宇、普清梅、罗绍兵、杜先波、周婷、
段海、杨仁江(7 人)
十四、红河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李林海、牟代洁、龚宝明、张保金、王祎、张有忠(6 人)
(二)合伙人:孙燕、陈良(2 人)
十五、文山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陈文熙、简明(2 人)
(二)合伙人:蒋德顺、杨树良、滕格显、贺威、周纯愉、田娟、白万年(7 人)
十六、建水办公室
(一)高级合伙人:刘秋艳
(二)合伙人:黄雪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