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1992 年至 1996 年就读于中山大学信息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文学学士;2004 年至 2007 年就读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硕士学历,法律硕士。
执业领域:
行政法、政府顾问,辅修劳动法、民法、公司法。系云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行政与依法治省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执业经历:
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10 月在原大理医学院工作;2001 年 10 月至今在大理大学工作(副教授)。2006 年起先后在云南万捷律师事务所、云南展腾律师事务所、云南瀛铢律师事务所、云南辉进波律师事务所等所兼职执业;2024 年 1 月加入云南凌云(大理)律师事务所。现担任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政府、大理州纪委监委、大理市政府及鹤庆、永平、巍山、南涧县政府、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单位法律顾问。
代表案例:
祥云县恒通建筑实业公司诉祥云尔海金沙旅游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
大理柏景农林公司诉昆明为民林木种植公司武定分公司等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案;
张某某诉永平县人民政府、大理州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行政复议案;
张某某诉鹤庆县人民政府、大理州政府土地征收征用补偿案。
社会职务:
大理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法律专家,云南省纪委监察委阳光监督员,大理州纪委监察委特邀监察员、阳光监督员,大理州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云南永平农村商业银行、云南永胜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学术成果:
主持撰写大理州 "八五" 普法规划(2021—2025);发表《苍山洱海立法保护经验的借鉴与启示》《学位论文数据库建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云南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政务服务的 "大理模式" 研究》等。
